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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2005)之16电气安全

作者:qichen / 电力照明网 时间:2020-09-05 11:20 次浏览

信息摘要:

16 电气安全 16.1 一般规定 16.1.1 选煤厂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试验和安全维护等工作,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

16 电气安全

16.1 一般规定

16.1.1 选煤厂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试验和安全维护等工作,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16.1.2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制度。部分

停电检修及带电作业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双电源倒闸操作和非

电气工作人员 ( 如油漆工、起重工、临时工等) 在电气场所工作,

必须执行专人监护制。

16.1.3 供电系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臵,固定设备外壳必须直

接重复接地。

16.1.4 变( 配) 电所及各高压工作场所,必须配备绝缘和登高作

业安全用具、携带式电压和电流指示器、高压验电器、临时接地

线等器具。 登高作业安全用具必须定期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见表 4

表 4 登高作业安全用具的试验标准

16.1.5 电气线路必须经常巡视、检查。出现大风、扬沙天气,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电气事故。

16.1.6 严禁往电气设备、电缆沟、电缆线路上乱丢油棉纱、木

材及其他易燃、 易爆物品。 在带电导线、 电器设备、 电缆沟附近,53

不得有引起火灾的热源。 发现电气设备起火, 应当迅速切断电源,

使用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 砂子扑救。 严禁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灭火。

16.2 变( 配) 电所

16.2.1 变电所周围必须设有围墙,并悬挂安全警示牌。围墙高

度不得低于 1.8 m 。配电室 ( 点) 入口处应当悬挂“非工作人员禁

止入内”、“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变电所必须悬挂一次、二次架

空线和电缆的配电系统以及有关操作维护等规程、规则。

16.2.2 变( 配) 电所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所属电器设备。无论高压

设备是否带电, 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人值班的变 ( 配) 电所必须加锁. 钥匙放在固定地点。 电工应当定

期巡视无人值班的变 ( 配) 电所。

16.2.3 变( 配) 电所值班人员必须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从

事本职工作。 值班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

3 个月以上的, 必

须重新参加考试取得合格后,方能继续上岗。

16.2.4 变( 配) 电所进行倒闸操作,必须办理操作票手续,并

1人操作、 1 人监护。雷雨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丝。

值班人员装卸高压熔断电器,应当停电、验电和放电,并穿绝缘

胶鞋、戴绝缘手套。用手拉、合刀闸开关,脸部不准正对开关。

发现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自行断开电

源,事后向领导报告。

16.2.5 操作人员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移动电缆和电气设备。54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且闭锁。进行验电、放电、装设接

地线,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字样的警示牌。工作完

成后,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16.2.6 配电室 ( 点) 的入口处或门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

禁止入内”、“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6.2.7 装设接地线,必须验明设备确实无电后方可按操作规程

进行。

16.2.8 配备双电源及自备电源的企业,禁止向电网倒送电源和

由低压倒送高压。 当电网检修时, 必须将可能倒送电源的刀闸或

空气开关拉开后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

示牌。

16.3 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

16.3.1 高压输配电线路最边上的导线到建筑物或构筑物最近部

分的水平距离,在有最大风偏的情况下:线路电压小于或等于

10 kV 时,水平距离大于或等于2 m;线路电压大于 10 kV 但小

于 110 kV 时,水平距离大于或等于4 m。

16.3.2 操作人员 1 人巡视电缆线路及杆上变压器时,不得登杆

上变压器台; 2 人巡视时,允许 1 人高空作业、 1 人监护,但巡

视人与带电导线保持以下安全距离,6 kV 以下 0.7 m,10~35 kV

之间为 1 m。

16.3.3 禁止架空线下堆放其他物品。在最大下垂度的情况下,

架空线最下部到地面的垂直安全距离见表

5。表 5 架空线最下部到地面的垂直安全距离

16.3.4 检修线路、开关、刀闸、跌落保险时,必须将联接设备

的两侧线路全部停电,并验电接地后,方能进行工作。

16.3.5 在带电线路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 设专人监护, 并使用绝缘柄工具。

禁止使用金属尺、刀子、锉刀等金属工具。

b)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采取防止误

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

c) 在高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天气良好情况下,由有带电作业

实践经验的人员带领, 按经过主管领导批准的带电作业操作工艺

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

16.4 车间电气

16.4.1 检修车间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当将断开的开

关和刀闸操作柄锁住,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

闸”字样的警示牌。

16.4.2 在停电后的高压电动机回路上和其启动装臵上进行检修

时,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手续。

16.4.3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源及负荷电缆,应当挂在安全可靠

的支架或墙上。通过地面的电缆,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16.5 电气试验与测定

16.5.1 电气设备 ( 包括输电导线、电缆等 ) 应当定期进行试验与

测定。试验及测定前,必须按技术规程拟定工作计划,准备好试

验用的仪表、仪器。

16.5.2 电气设备试验必须在绝缘垫或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

作人员不得少于 2 人。进行高压试验, 工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和

戴绝缘手套。

16.5.3 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高压电流,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由

2 名熟练电工进行。 测量架空高压线电流, 不得使用钳形电流表。

16.5.4 电气试验与测定用具的检查和试验标准见表6。

表 6 电气安全用具的检查和试验标准



16.6 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

16.6.1 变电所 ( 站) 向外输配电线路,必须安装短路、接地和过

负荷保护装臵, 与接触网直接连接的电动机和整流装臵。

必须安

装过负荷、过流、短路、过电压等保护装臵。

16.6.2 电力变压器必须安装相间短路、在中性点直接接地侧的

接地短路、绕组的匝间短路、外部相间短路引起的过电流、中性

点直接接地、电力网中外部接地引起的过电流及中性点过电压、

过负荷等保护。高压电动机必须安装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

释放及漏电保护。 低压电气设备要有过电流、 过负荷和短路保护。

16.6.3 发现变电所 ( 站) 、配电室开关跳闸,应当立即报告调度

人员。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通过安全电器试验合格后,方

可送电。

16.6.4 选煤厂中央变电所 ( 站) 电源总进线端必须装设阀型避雷

器。变电所的每组母线应当装设避雷器。

变电所内所有避雷器要

以最短的接地线与配电装臵的主接地网连接,

并在其附近装设集

中接地装臵。多雷地区低压设备的防雷保护必须按有关规定安

装。

16.6.5 在电气设备系统中,下列设备必须接地;

a) 电机、变压器及其他电器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b)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臵。

c) 室内外配电装臵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

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d) 配电、控制、保护用盘 ( 台、箱 ) 的框架。

e)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线盒、终端盒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

属护层,穿线的钢管。

f) 电缆支架。

g) 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杆塔。

h) 装有配电线杆上的电力设备。

16.6.6 运行中的接地装臵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并做好记录。

16.6.7 电气设备的接地部分必须使用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装臵

相连接。 严禁将多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串联接地。

接地线的连接

应牢固可靠。严禁用金属管道以及电缆铅护套作为接地极。

16.6.8 重新安装或移动后的电气设备,在运行前必须测量其接

地电阻。

16.7 照明、通信和信号

16.7.1 固定式照明灯具使用的电压不得超过

220 V。手灯或移

动式照明灯具的电压应小于

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及金属容器

内作业用的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

12 V。

在同一地点安装不同照明电压等级的电源插座时,应有明显区

别标志。

16.7.2 易燃、易爆工作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照明。照明线

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16.7.3 选煤厂照明设计、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表 7) 。

表 7 选煤厂各作业场所照明度



16.7.4 选煤厂必须配备独立的调度指挥系统。

调度室、 集控室、

变电所、配电室、电梯桥箱内等重要岗位必须配备通讯设备。调

度通讯系统应当具备强插功能。

16.7.5 严禁在信号装臵的供电线路上接其他负荷。

16.7.6 噪声较大的作业点,应当装设闪光或报警电话。

16.8 电气设备操作和维护

16.8.1 电气设备操作和维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非专职和非值班电气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不得用

潮湿手指接触电器按钮。

b)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

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使用绝缘棒或拉杆操作把手进行作业。

停电时,将工作部分进行放电,封好地线。操作低压电器设备主

回路时,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61

c) 操作人员身体任何部分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最小距离

必须符合表 8 的要求;否则,必须设臵安全隔栏、护架等。

表 8 操作人员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距离

                 
                 
                  

16.8.2 高压变配电设备和线路的检修及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

停电申请和工作票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a) 必须由负责人统一指挥。

b) 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该点线路断开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

专人看管或加锁, 并悬挂“有人作业, 严禁合闸” 字样的警示牌。

c) 停电后必须验电,并挂好接地线。

d) 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e) 确认所有作业完毕后,摘除接地线和警示牌,由负责人检查

无误和专职操作人员再次确认无误后,通知调度室恢复送电。

16.8.3 移动金属塔架和大型设备通过架空线时,金属塔架和大

型设备必须与架空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6.8.4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保护装臵,

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

16.8.5 在架空输配电线下或附近区域行驶或作业的机械设备,

其提升 ( 伸出 ) 部分最高 ( 最远 ) 点至电线的垂直 ( 水平 ) 距离,不得

小于表 9 的规定值。

16.8.6 在 1 650 V 及以下的接触网带电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

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a) 接触网的正、负线使用木杆架设。

b) 操作人员经过专门训练,持证上岗。

c) 使用专用的作业车或专用的具有绝缘的梯子。

d) 雨、雪、雾天等恶劣天气,严禁作业。

e) 安全负责人在地面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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